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专题会议精神,拟面向全校启动2020年及2022年四川大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征集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内容及范围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范围,本次征集项目重点解决教学与人才培养中房屋修缮、设备资料购置、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大型工程项目配套等,具体如下:
1.学校用于校内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工作的房屋建筑物必要的维修、加固和改造;
2.学校用于本科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使用)等的购置、改造升级;
3.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需要开展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4.校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必须的配套工程。
二、项目申报主体及额度
各学院(中心、所)、国家重点实验室、机关各部处(相关职能部门)为申报主体,项目以学院或十一大校级基础中心为单位统筹申报,征集项目的额度不受限制。
三、征集项目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应填写《中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1)和《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本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还需填写《实验仪器设备购置清单》(附件3)项目应具备完整的实施条件,并充分考虑项目资金的实施进度。
2.征集的项目以保障基本、突出重点,“扶需扶弱”为入库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同时避免与其他资金项目重复申报。
4.请各单位于4月30日17:00前将子活动申报书及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2)报送至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科。(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室,联系人:毛老师、卓老师 联系电话:85400226、85407352,邮箱:hqglc@scu.edu.cn)
四、评审入库
学校将及时组织论证,调整学校2020年项目库,建设学校2022年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报请学校同意分批次纳入国家“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范畴。
四川大学后勤管理处
四川大学财务处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1.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格式)
2. 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式、模板)
3. 实验仪器设备购置清单
4. 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已入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