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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暂付款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11日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校内各单位,相关老师:

财务处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积极配合学校清理暂付款。经过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校暂付款的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4年4月10日,2012年12月31日前暂付款冲销额达3.05亿元。但我校暂付款总量仍然巨大。

根据国家政策,未形成支出的暂付款将归为结余经费,成为虚假存量资金。在国家“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好财政资金”的背景下,巨额的存量资金已经严重影响国家对学校拨款,影响学校下年度预算。2014年我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预算因结余过大被教育部压缩;2014年3月,又有七个教育部专项经费因结余被冻结。请大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快经费执行进度,及时冲销暂付款。同时,大量暂付款也容易带来国有资产流失、个人廉政违纪的风险。

为此,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对逾期3个月未冲销的暂付款且无正当理由延期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职人员:暂缓发放每月岗位津贴2000元。

二、对不能落实经办人的,按每笔暂付款2000元,暂缓发放每月划拨单位的岗位津贴。

三、离退休人员:暂缓发放每月生活补贴500元。

四、如确因大型设备或资产质保、基础建设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冲销,需各单位按照项目分类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可申请延期(已经申请延期的不需再办理),并明确延期的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特别说明:

1.对逾期3个月未冲销的暂付款且无正当理由延期的相关责任人暂停一切借款行为;

2.各单位财务秘书可在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中“财务信息查询”本单位逾期3个月未冲销的暂付款情况。(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

3.仅是暂缓发放岗位津贴或生活补贴,请各单位及时核实、冲销。冲销后,财务处将及时补发。

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处工作的大力支持。 财务处

2014年4月10日

附件:各部门超3个月未核销暂付款查询说明(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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