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2014年8月6日关于转发《财政部 审计署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全校部署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2、公款私存
3、违规收费设立小金库
4、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5、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6、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7、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
8、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9、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10、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11、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12、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13、其他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于8月18日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自查情况报告表报(见附件)财务处综合科。
财务处
2014年8月7日
附件:自查情况报告表(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