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研究所、中心等:
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要求,我校决定从2016年3月开始,各学院、研究所、中心等办学实体需要收取的研究生复试费、培训费等,不再使用手工票现场收取,全部采取学生网上自主缴费,财务处统一打印票据的方式,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业务量自主确定一到两位经办人报财务处信息技术科开设权限;
二、各单位经办人把缴费数据导入网上系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由各单位根据自己要求同步设置好。关于怎样正确申请收费项目及导入缴费数据的操作流程,各经办人员详见附件,也可以在开源节流qq群里和财务处网站(资料下载—>综合服务栏目)下载;
三、各单位经办人可以随时在网上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时间截止后,各单位经办人到财务处收费点统一打印收费票据,并同时做收入账。
财务处
2016年3月3日
附件:部门操作员使用手册-研究生复试费使用说明(不申请票据)(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