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 综合科
1. 负责联系与协调工作。
2. 负责处内文书档案管理、文秘、宣传等工作。
3. 负责财务处印章管理。
4. 负责处内财务与资产管理、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
5. 负责处内人事、福利、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
6. 负责组织全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与维护等工作。
7. 负责全处信息化建设工作。
8. 负责教育部财务审计培训基地的工作。
9. 负责处内相关工作的督查与督办。
10.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11.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11.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预算与国库管理科/经费执行绩效评估科
(一)预算与国库管理科
1. 在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编制教育部部门预算、学校年度预算及预算调整。
2. 负责预算经费划拨、创收经费分配及建卡等工作。
3. 负责国库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含申报、检查、评估、验收等)。
4. 负责预决算相关报表的填报。
5. 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及存款管理。
6. 牵头负责年终账务结转相关工作。
7. 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8. 负责项目及科目的管理与维护。
9. 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10. 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经费执行绩效评估科
1. 负责国库经费执行管理相关工作。
2. 负责经费绩效目标自评汇总、上报及组织评估等工作。
3. 牵头负责学校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相关工作。
4. 负责经费统计、分析及学校年度财经工作报告的编制。
5. 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6. 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7. 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会计核算科
1. 负责全校各类经费会计核算和服务工作
2. 负责全校各类收费及非科研经费开票等工作。
3. 负责全校“一卡通”经费的结算工作。
4. 负责财务报销政策的宣传、咨询等工作。
5. 负责银行对账、到账查询等工作。
6. 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及时优化各类经费核算流程。
7. 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8. 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 人员经费管理科/基建财务管理科
1. 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经费管理及政策咨询。
2. 负责工资系统、酬金系统人员信息维护管理。
3. 负责全校各类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税管理,协助个税申报。
4. 负责全校公积金、住房补贴、售房款管理,缴交等相关工作。
5. 负责全校基本建设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6. 负责全校基本建设经费决算工作。
7. 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8. 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9. 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 科研经费管理科
1. 负责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工作。
2. 负责科研经费建卡、分配及政策咨询、宣传等工作。
3. 负责科研项目增值税发票开票业务。
4. 负责科研项目年度、中期报表及结题决算的审核与专项财务检查等工作。
5. 负责教育部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6. 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7. 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8. 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 信息系统与财税政策科
1. 负责财务信息系统、财务处网站、网上缴费平台、网上财务查询系统、报文平台等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2. 负责财务各应用系统初始化、权限管理及财务数据的安全工作。
3. 负责各类学生信息处理、学杂费初始数据导入与收费标准管理;负责网上自助报账系统管理和网上缴费平台对账。
4. 负责收费项目管理、物价申报、相关收费报表填制和校内收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 负责票据管理及支票管理、各类票据使用的政策咨询等工作。
6. 负责税收管理工作,负责财税政策咨询、培训、宣传及指导工作。
7. 协助负责相关财务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
8. 牵头负责年终账务结转相关工作。
9. 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10. 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11. 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 财务档案管理科
1. 负责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入库、移交、销毁等管理工作。
2. 负责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及查阅工作。
3. 负责内部会计稽核工作,做好稽核记录,撰写稽核报告,负责每月银行对账单的审签工作。
4. 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5. 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
6. 完成学校及处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1. 贯彻落实国家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招投标与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 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以及学校统一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维修工程(不含新建工程)项目的采购以及协调工作,受理已完成立项程序,经职能部门完成采购方案(包括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控制价等)论证、审批的项目采购申请,审定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以及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报批报备事项;
3. 制定分散采购政策和采购流程,协助或指导各单位完成分散采购工作;
4. 配合职能部门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5. 建设和管理招投标与采购中心评标室,建立和维护“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产品信息库”,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产品信息库的准入、监督、退出和淘汰机制;
6. 负责采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采购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公开、信息统计;
7. 负责组织已完成招投标程序项目的商务谈判,审核、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单位做好履约及验收工作;
8.负责学校统一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含录音、视频等资料)整理与归档;
9. 处理或协助处理采购工作的有关咨询、质疑和投诉,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10. 组织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1.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与管理;
12. 建立专业、高效、阳光、廉洁的工作程序和内控机制;
13.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招投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