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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11日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最迟于免息还款日(每月25日)前七个工作日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或不符合学校报销规定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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