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0月31日,四川大学财经工作会在江安校区图书馆小报告厅举行,常务副校长李光宪教授主持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教授出席了会议,财务处王宝富处长、刘用明副处长、罗娜副处长、王春举副处长,各部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国重室等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经工作的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教授对学校财经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第一,管好用好国有资金是一项政治责任。随着我国教育经费投入的逐年增加,管好、用好国有资金成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焦点,各单位要增强遵守财经纪律的责任意识,提高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不设小金库、不乱收费”三条底线,这同时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要求。第二,认真贯彻“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成为学校政治工作的常态,并外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各单位要规范公务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设节约型校园。第三,促进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要把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细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内控制度,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开财务信息并自觉接受监督。
财务处王宝富处长主要从规范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管理实施、保障财务信息安全、解决报账难、清理暂付款和加强科研经费稽核等方面介绍了财务处近期工作情况。刘用明副处长对2013年国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最后,常务副校长李光宪教授从转变观念、认真履职和接受监督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经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和经费预算制度,接受师生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规范津补贴的发放,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并希望各单位积极支配和配合财务处各项工作,共同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财务处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