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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举行财务及科教经费规范管理工作会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06日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6月4日下午,四川大学财务及科教经费规范管理工作会在望江校区明德楼414会议室举行。四川大学副校长李光宪教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教授以及各单位、各学院领导、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徐兰教授做了题为“财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发言。徐兰书记强调,加强经费监管,是学校一项重要的责任。今年,我校41个单位组织9912个项目,分多批次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她从四川大学和其他高校的科研经费问题的具体案例出发,提出警示。徐兰书记强调,四川大学应不断建立健全科研经费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范。各学院、各单位的全体领导和教职人员,尤其是担负有财务职责的老师一定要认真学习学校出台的财务和经费管理文件,高度重视防范经费使用中的廉政和法律风险,坚决守住廉洁底线,才能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常务副校长李光宪教授在会上讲话。他首先传达了国务院11号文件中《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就学校如何把握新形势、更好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出了六项改革措施:一是加强资源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遵循科研规律,实行科研项目分类指导与管理。三是再造项目管理流程,实现科学、公正、透明。四是深化经费管理改革,使之更加符合科研实际。五是完善经费监管机制,保障财务资金安全。六是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李光宪指出,今年是四川大学“治理能力提升年”,现代大学建设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财务管理预算、决算就是体现治理能力的一个窗口。他要求,各学院、各单位应认真研读《四川大学关于规范财务报账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大学关于科研经费项目预算调整及水电、化工、考古等项目设计野外施工等内容报销办法的补充规定》,高度重视课题组经费报销管理问题,教学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工作严查违规报销、虚假经费报销,严防关联交易。各部门、各学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到财务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监管。

财务处处长王宝富教授做了题为《规范管理,热忱服务,努力为四川大学的发展做贡献》的汇报发言。他从具体的工作实际出发,表示财务处将不断健全信息化建设,注重细节管理,加强财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为大家提供更科学、热情的服务。

财务处副处长刘用明教授从“预算经费的构成和用途”、“预算执行情况和要求”、“预算编制情况和要求”三个方面出发,作了题为“四川大学预算管理与改革”的汇报。计算机学院院长助理周立主任汇报了计算机学院二级预算工作的内容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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