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文件精神,11月3日—5日,财政部票据监管中心主任田平华一行3人到川大,对我校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2011—2013年度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等,其中机打票36万份和手工票2500本。并对保存满五年的财政票据存根进行销毁。
检查组对我校票据的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财务处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全校建立“正确、合理、规范用票,收入及时上缴”的意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票据使用和管理。
财务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