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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举行2015年下半年财经工作会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7日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11月25日下午,四川大学2015年下半年财经工作会在望江校区明德楼414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四川大学常务副校长李光宪教授主持,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教授,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秘书,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教授围绕“规范财经管理必须强化法规意识和责任担当”做专题发言。徐兰副书记的报告主要分为“领导干部履行财经责任,必须强化纪律法规意识和责任担当”、“从事财经活动人员必须强化纪律法规意识,深刻认识突破纪律法规底线严重后果,杜绝违规行为发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岁末年初廉洁自律工作”三个部分。她指出校内各单位财经负责人应知晓财经法规和学校财经规章制度,强化财经法规是刚性约束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通过典型案例,她强调各单位要重视教职工的法纪法规教育,对重要部位、关键岗位监管不能掉以轻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切实防范风险。

财务处王宝富处长,重点介绍了2015年决算安排、2016年预算改革目标与实施方案、公务接待、暂付款与暂借票据以及财政拨款经费办理结账的相关管理要求。

审计处江文清处长从高校预算执行审计相关概念、校内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政策依据及校内二级单位预算管理的建议等方面介绍了校内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相关内容。

财务处刘用明副处长传达了教育部对国拨资金执行的新要求,通报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介绍了2016年预算改革及管理。

财务处罗娜副处长讲解了网上自助报账的优势、要求、流程和时间安排以及公务卡使用相关问题及经费报销有关规定。

常务副校长李光宪教授对此次会议进行总结讲话,强调各单位负责人要当家理财、依法理财、阳光理财、科学理财,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提交2016年预算。他指出各二级单位应该转变思维模式,学院班子应为单位谋发展,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在新常态下各单位要适应新规定新要求,适应财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财务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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