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省地税局召开2016年纳税人自查督导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共有60所在蓉高校、10家出版社、10家媒体共80个单位参与。我校财务处王春举副处长和信息系统与财税政策科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参会单位自行组织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2014年、2015年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各项税种缴纳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自查涉税相关资料需于9月30日前报送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自查期间,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将派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纳税辅导。
学校将依据文件要求布署学校各单位的自查工作。此次自查督导工作将有利于加强我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税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