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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 : 编辑 :财务处网站管理 浏览量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我校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22年至2023年仍然执行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
财务处(招投标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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