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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常见问题回答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9日      来源 :       编辑 :财务处网站管理      浏览量 :

 

一、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年度汇算就是汇总2019年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在平时已预缴个税的基础上按年算税,向税务机关申请多退少补。
二、年度汇算办理方式有哪些,有没有操作指南?

1.税务机关优先推荐:“个人税所得税”APP

(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个人税所得税”APP办理)

(1)手把手教你办汇算: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标准申报视频:

     https://mp.weixin.qq.com/s/eg5sLAzKWandXSm1HwMbRw

(2)手把手教你办汇算: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简易申报视频:

     https://mp.weixin.qq.com/s/K0fBqUYjD55Cd7yrOawQ6Q

2.网页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以下网址进行办理:  

       https://etax.chinatax.gov.cn
三、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
1.税务机关为我校师生提供的专属办理时段为5月1日-5月31日。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将优先处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请尽量在此时段内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年度汇算,如已经成功办理,无需进行撤回等操作。
2.年度汇算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因故未能在该时间范围内申报的人员,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
3.不要轻易点击【申诉】按键

(1)年度汇算系统里的“申诉”功能不是正常查询或年度汇算的操作,也不是退税的申请渠道,只适用于本人未取得该笔收入且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

(2)有“异议”先联系本单位财务秘书,不要轻易点击【申诉】按键,以免误点申诉造成该笔收入无法进行汇算。
四、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为了避免发生漏报收入等纳税风险,建议每个居民纳税人登录个税APP进行试算,如试算结果显示符合以下几种条件,则需要办理。
1. 2019年度已缴纳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金额超过400元的。
五、那些人需要特别关注年度汇算?
1.教职工
* 2019年度年中入职、退休的老师,以及退休返聘的老师,可能未足额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 2019 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漏报的老师。
* 2019 年度部分月份没有收入,或月收入波动比较大的老师。
* 2019 年度有校外劳务等收入的老师。
2.学生
* 2019 年度在我校有助研等学生发放,且已经预缴税款的同学。
* 2019年度在校外有实习收入,或其他劳务收入的同学。
六、年度汇算的操作步骤是什么?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主缴税单位四川大学”→点击“用系统统计数据”→点击添加“劳务等收入”→完善专项附加扣除等→确认申报→根据结果办理退税、补税或不退不补。
七、汇算过程需要注意什么?
1.教职工务必确认个人所得税APP基本信息中,任职受雇单位是四川大学,同时明确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在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可查询到“任职受雇单位及主管税务机关”)。
2.教职工应核查2019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数据。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汇算申报,系统显示的工资薪金所得包含您从校内取得的工资、绩效(不含单独计税的年终奖)、科研绩效、助研等各项收入(如果对校内发放的工资酬金、助研费等有疑问,可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进行核对,或咨询本单位财务秘书)。
3.教职工应测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通常系统默认“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显示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在“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进行测算,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计税方式。
4.师生如果校外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等收入收入,务必手动【新增】,手动导入数据后,再进行申报(如有漏填,将会被税务局不予申报通过)。及时补充税前扣除信息。
八、要注意补充哪些税前扣除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并取得捐赠发票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险”等。
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漏报了怎么补充?
    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有漏报,及时点击系统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补报数据。注意扣除年度选择2019年。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扣除,请及时补充。
十、大病医疗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如何补充?
    由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扣除,2019年如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请及时录入。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首页【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登陆个税APP,将可扣除金额新增至专项附加扣除完成填报。
十一、公益性捐赠支出信息如何补充?
    符合条件并取得捐赠发票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汇算填报后可以享受税前扣除。若通过境内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物品,可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或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需留存受赠单位开具的票据或接收函,填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十二、商业健康险信息如何补充?
    可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险”是指保险保单上显示有“税优识别码”;如未显示,则不属于“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如果不确定,可以咨询你的保险公司。
十三、需要绑定银行卡吗?
    请在个税APP中绑定银行卡,应绑定本人名下中国境内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并确保银行卡状态正常,以便快速办理(税务局建议绑定四大银行的I类卡)。
十四、境外收入怎么申报?
    如有境外收入,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十五、有问题还可以咨询谁?
    首先可咨询本单位税务专管员(或财务秘书),可联系财务处信息系统与财税政策科(85400144、85406050),还可以咨询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双流区纳税服务热线028-8582346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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