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相关老师:
财务处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积极配合学校清理暂付款。经过半年多的共同努力,全校暂付款的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12月31日前未冲销暂付款全校4100多笔,冲销掉2250余笔,总冲销额达2.3亿元。但目前我校2012年12月31日前未冲销暂付款余额仍然很大,同时,2013年未冲销暂付款快速增长,学校暂付款总量巨大。
根据国家政策,未形成支出的暂付款将归为结余经费,成为虚假存量资金。在国家“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好财政资金”的背景下,巨额的存量资金将严重影响国家对学校拨款,影响学校下年度预算,存在被回收的风险。另一方面,大量暂付款也容易带来国有资产流失、个人廉政违纪的风险。
为此,学校将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加强暂付款管理的管理》(川大财〔2004〕3号)、《四川大学关于加强暂付款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川大财〔2007〕12号)及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财务处将再次向各单位发放未冲销暂付款清单,如非本单位职工形成的暂付款,需逐笔落实,请各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办理暂付款冲销。对未及时冲销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从2013年10月起,学校将对截止2013年10月1日,仍有2012年12月31日以前未冲销暂付款且无正当理由延期报账的相关负责人暂缓发放岗位津贴及生活补贴。其中:
1.在职人员:暂缓发放每月岗位津贴2000元。
2.对不能落实经办人的,按每笔暂付款2000元,暂缓发放每月划拨单位的岗位津贴。
二、考虑到离退休人员实际情况,从2013年11月起,学校将对截止2013年11月1日,仍有2012年12月31日以前未冲销暂付款且无正当理由延期报账的相关负责人暂缓发放每月生活补贴2000元。
三、从2014年1月1日起,学校将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超过3个月未冲销的暂付款且无正当理由延期报账的相关责任人,自动按上述标准暂缓发放岗位津贴及生活补贴。
特别说明:仅是暂缓发放,请各单位及时核实、冲销。冲销后,财务处将及时补发。
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处工作的大力支持。
财务处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