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现拟启动2017-2019年中央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主要包括机关各部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中心、系、所)、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以下几个方面: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教室、学生食堂、图书馆、体育馆、文化艺术等房屋、场地;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电力增容及锅炉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2.申报项目填写申报书,对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要充分考虑项目资金的实施进度,可以分年度实施。
3.2015年已申报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发展项目库的项目不再申报。对已纳入国家2016-2018年中央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的项目,可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实施内容和计划,并填写申报书,在申报书封面注明为已入库项目。
4.请各单位于5月31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报送至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科(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207室,联系人:毛艳,联系电话:85400226,邮箱:iammy129@qq.com)。
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新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安排在2019年资助。
后勤管理处 财务处
2016年5月18日
附件:2017年中央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