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公告

首页 >> 新闻公告 >> 公告 >> 正文

关于单独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单位未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7】170号)要求,工资将由国库账户直接发放到老师的个人账户上。由于发放的方式的变化,住房补贴不能合并计入实发工资,因此有住房补贴的老师除工资外将单独收到住房补贴。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并查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7年1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误交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费退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离退休人员2018年1月工资提前发放的通知

关闭